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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語培訓:北京外國語大學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來源:小編 編輯:小編 日期:2022-12-22 14:10:53

一、領導機構

學校本科招生領導小組負責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由招生辦組織實施。

二、招生專業(yè)

西班牙語、葡萄牙語、俄語、阿拉伯語、保加利亞語、匈牙利語、荷蘭語、塞爾維亞語、意大利語、捷克語、瑞典語、希臘語、韓語、菲律賓語、緬甸語、梵語、巴利語、僧伽羅語、泰國語、印尼語、老撾語、波斯語、豪薩語和馬達加斯加語。

在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編制原則的指導下,我校將根據(jù)各?。ㄗ灾螀^(qū)、直轄市)考生的報名情況和初試合格情況,確定各省、各專業(yè)的招生人數(shù)。具體招生人數(shù)和批次以省級考試機構公布為準??忌鷳鶕?jù)招生人數(shù)填寫相應的高考志愿。

三、招生省份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云南、貴州、廣西、海南、甘肅、寧夏、青海、青海、新疆、西藏等31個省市。

新高考省份的實施不分文理,具體選科以省市考試院公布的招生人數(shù)為準。

四、報考條件

考生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堅定的愛國主義信念,品學兼優(yōu),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2.高三第一學期結束時(或最近一次???,語文和外語成績在同一科目排名前10%以內(我校生源基地學校和省級示范學??蛇m當放寬排名限制);

3.外語學習能力突出,對外語學習興趣濃厚;對國際關系、經濟、文化發(fā)展趨勢有濃厚興趣;

4.高中體能測試合格;

5.符合《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條例》規(guī)定的高考報名條件。

五、報名

中學階段所學的外語語言必須與高考所選的語言一致,若因選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在填寫推薦信之前,中學應在3個工作日內公布所有推薦考生的課程成績、模擬考試成績和排名,以及參加北外綜合評估的注冊資格。只有在沒有異議的情況下,才能填寫推薦意見。

六、初審

1.報名后,我校將成立專家組,對報名材料進行初審,確認參加能力測試的考生。

初審結果分為通過和未通過二檔。

2.學校初試結果于5月下旬公布,我校本科招生將在網上公布5個工作日??忌稍趫竺到y(tǒng)查詢初試結果。

七、檢測

2.滿分50分,包括外語口試(滿分25分)和中文面試(滿分25分)。

八、確定檢測結果

1.測試結果分為兩個等級:合格和不合格。能力測試總分30分,外語口語和漢語面試成績15分的考生為合格。不符合考試標準的考生為不合格。

2.通過考試的考生名單在我校本科招生網站上公布。通過考試后,他們有資格填寫我校綜合評估招生志愿者。未參加我??荚嚭凸静缓细竦目忌痪邆涮顖笪倚>C合評價招生志愿者的資格,我校不予錄取。

九、綜合評價結果算法

通過考試成績的考生,其綜合評價成績?yōu)楦呖?實際考試成績)和能力測試成績,按當?shù)馗呖紳M分7:3的比例加分。

十、填報志愿

根據(jù)省考試院公布的我校省、專業(yè)招生人數(shù),公示合格的考生填報高考志愿。

十一、錄取規(guī)則

2.我校根據(jù)綜合評價結果從高到低錄取考生。如果綜合評價結果相同,外語口語考試和漢語面試成績高的考生將被錄取。

3.未被錄取的,不影響第一批及后續(xù)錄取。

4.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qū)實行按專業(yè)志愿排隊錄取規(guī)則。

十二、監(jiān)督制度

1.學校將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選拔程序,加強過程管理,宣傳相關信息。能力測試過程將記錄整個過程。

2.根據(jù)《北京外國語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問題和考試管理暫行條例》,考生可在綜合評估招生初審和能力測試結果公布后三個工作日內申請審查。驗證僅限于申請驗證候選人的分數(shù)(結果)。申請驗證他人分數(shù)(結果)的,不予受理。

3.北京外國語大學招生監(jiān)察辦公室負責監(jiān)督,接受投訴。

5.招生綜合評價與高考一樣嚴肅??忌鷳鐚嵣暾埾嚓P材料,相關中學應嚴格組織推薦工作,檢查考生成績、排名等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根據(jù)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在高校考試招生中,存在非法承諾和操作、虛假報告或偽造、偽造相關材料、考試作弊、考試等欺詐、徇私舞弊,一經核實,將取消考生入學資格,并按照省級考試機構的有關規(guī)定。

十三、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報名和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忌蚣彝ソ洕螂y以參加能力測試,可向我校申請補助。

14、我校沒有組織任何相關的綜合評估招生培訓,也沒有委托其他機構或個人進行綜合評估招生培訓和注冊。招生綜合評估相關信息以我校本科招生網發(fā)布的信息為準。

15.北京外國語大學招生領導小組通過本招生章程,招生辦負責解釋。如果教育部公布新的政策和工作標準,或者根據(jù)疫情防控需要調整工作安排,本手冊將進行相應調整,另行通知。

16、聯(lián)系方式

郵編:100089

聯(lián)系方式:010-8816254

傳 真:010-88810273

招生監(jiān)督電話:010-8881259

點擊下載:

貧困考生資助申請表

北京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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